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透露,只要在非住宅的屋顶建花园,最高可以获得屋顶面积20%的绿地面积奖励,用来抵扣该非住宅项目的绿地标准。对于普通市民居住的住宅建筑,该局相关负责人称,在住宅屋顶产权明晰、手续齐备的情况下,鼓励市民自建私家花园,但目前暂无相关奖励措施。
据介绍,目前能够享受奖励政策的屋顶花园项目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地下空间屋顶建的绿地花园。根据相关规定,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且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室外地平面的标高必须与相邻的城市道路标高一致,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时,按地下或半地下建筑顶板上方的花园面积,就可以实际抵扣该小区的绿化面积;而当绿化覆土厚度小于0.6米时,按地下或半地下建筑顶板上方的实际绿化面积计算的20%,抵扣该小区的绿地面积。
第二种情况是,建筑物高处屋顶的空中花园。根据规定,在其他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作的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4米,屋顶绿化面积达60%以上的,可按屋顶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达不到60%的,按实际绿化种植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这些奖励的绿化面积大小,均可抵扣该建筑项目必须达到的绿地量。而对于不超过40米的认定,该负责人称是具体指屋顶花园所在层的高度,而不是该建筑项目的总高度。
对于目前普通市民在屋顶所搭建的花园,市林园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住宅屋顶的产权归属目前还不够明晰,同时空中花园对屋顶的承重和质量都有一定的要求,市民最好不要私自搭建。在屋顶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相关政策,林园局鼓励市民自己动手绿化屋顶、建私家花园,不过目前还暂无相关奖励措施,且须报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批准或者备案方可进行。